新华网郑州2月28日电(记者秦亚洲)从2008年起,河南省平顶山市把百姓“幸福指数”纳入官员政绩考核,5名干部因为考核不达标而暂缓提拔,所辖一县两区领导班子考核降级。
2008年,河南省平顶山市决定把百姓“幸福指数”纳入到对干部政绩考核中,并委托统计局等部门着手设定指标、权重,并负责年度统计。
平顶山市对县(市、区)领导班子的业绩目标评价等次和标准是:1、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年度排序;2、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市比重提高幅度排序;3、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提升幅度排序。
与上年对比,三项内容均位次前移的,领导班子考核为优秀等次;两项内容位次前移的,考核为良好等次;一项内容位次前移的,考核为一般等次;3项内容均未前移的,考核为较差等次。
“幸福指数”整个体系共分为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存状况和节能减排(生活环境)及可持续发展共5大类16个小项。16项具体指标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科教文卫体事业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权重最大,占比8%;“人均使用住房面积”、“公众安全感”等占权重最小,均为5%。
平顶山市统计局局长牛继庆说:“作为一个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尚未称得上富裕的平顶山来说,居民收入是百姓幸福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存款过日子和举债过日子的幸福感肯定悬殊很大,所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整个体系中占权重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