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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CPI统计变法
2011年02月16日 09:37:51  来源: 文汇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解析CPI统计变法

食品类权重下降2.21个百分点,居住类上升4.22个百分点

为更客观全面地反映消费和物价变化,国家统计局从今年起开始采用新的CPI统计方案,并在昨天予以具体介绍。根据以往统计局对CPI“一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惯例,2011年是对CPI调查方法进行较大调整的年份。调整主要涉及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调整。其中,又以权数构成为重点,食品类权重下降,居住类权重上升。

权重调整中食品类权重下降2.21个百分点,居住类上升4.22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降低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权重调整之后食品类的权重下降至30%左右,而非食品权重则上升至70%左右。

国家统计局利用2010年的旧权数构成和2011年按新权数计算出来的八大类别价格指数对1月份的总指数进行了测算,结果是:同比涨幅为4.918%,比用新权数计算的同比涨幅4.942%降低了0.024个百分点;环比涨幅为1.070%,比用新权数计算的环比涨幅1.021%提高了0.049个百分点。

利用2011年新的权数构成和2010年已发布的CPI八大类别价格指数,对2010年各月的环比和同比价格总指数分别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与已发布的价格总指数基本一致,误差较小,衔接较好。

此外,对比基期调整主要是开始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以提高可比性;调查网点调整主要是根据各选中调查市县2010年最新商业动态、农贸市场以及服务消费单位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增加了1.3万个调查网点;代表规格品调整主要是各选中调查市县根据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对部分代表规格品及时进行了更新。(记者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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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陈元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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