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群众戏称为“赌王”,他在赌桌上一次输赢三四十万是家常便饭
●他受贿3000多万元,超过此前的晏大彬成为“重庆第一贪”

刘信勇自认为赌技非常,并称自己打麻将一是为了好耍,二就是为了赢钱。但事实却正如一老板所说,“我们无非就是借打牌名义给他送钱,毕竟他是当官的,很多事儿都要求到他”。

办案人员指出,刘信勇帮过什么人,做过什么事,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因为他知道,这些记忆就是日后讨回权力之债的资本。
喜欢赌博的他没想到,自己最后输掉的是整个人生。他就是“善于”讨回权力之债的“重庆第一贪”——原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重庆科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刘信勇。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刘信勇提起公诉,指控刘信勇以赌博获利为目的,长期邀约或参与赌博,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主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收受他人3160余万元贿赂,其行为已涉嫌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2010年2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刘信勇作出一审宣判:刘信勇犯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赌博犯罪所得及尚未退出的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共计人民币1160余万元继续予以追缴。刘信勇没有提出上诉。2010年11月16日,刘信勇保护的“黑老大”陈知益,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11罪,被依法执行死刑。
为赌博参黑护黑“混社会”
1959年2月,刘信勇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1990年12月被选聘为四川省江北县集贞乡党委副书记。重庆直辖后,刘被任命为渝北区乡企委党委书记、主任,接着升任副区长。其间,他还兼着一个重要职位——重庆科技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直到2003年2月调任南岸区副区长,后又历任丰都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案发时,刘信勇正在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老总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