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中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在上世纪80年代末成立于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朝阳里。根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数字,在21年后的今天,全中国的注册社区志愿者已超过2600万人。中国的志愿服务其实从社区开端,志愿者在社区服务的基础上逐渐开始参与大型活动、救灾抗灾等。到今天,社区志愿服务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与活跃于这些大型活动和救灾现场的志愿者不同,社区志愿者需要更为长期的行动和坚持,同时它也是整个社会志愿服务的基础。考察中国社区志愿服务的历史,亦可以对中国志愿服务事业的未来发展有所启发。
社区志愿服务的源起
1988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朝阳里居委会成立了“为民服务志愿者小组”,无偿为孤老病残和特殊居民提供服务。第二年,这个小组正式更名为“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次年10月,民政部在杭州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新兴街道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的经验。同时提出,在全国推广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小组等群众自我服务组织。
中国的社区志愿服务是与改革开放后社区、社区服务的产生与发展密切联系的。
80年代初开始,改革给各类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带来巨大冲击,其表现有二。首先是企业福利功能的减弱,需要新的主体承担社会管理和社会福利职能;其次,大量城市居民脱离企业管理,居住地成为政府与他们联系的唯一纽带。
在这种情况下,1986年民政部首次提出“社区服务”。后来,社区建设进一步被明确为“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可以说,中国社区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同时承担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要求,以提供社会福利为主的社区服务也就成为社区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
1995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成员固定从属于某一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无法适应社会管理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服务体系。1998年,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更名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可以说从这时起,社区建设正式成为政府的一项职能工作。在1989年民政部杭州经验会后的不到10年间,全国各地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已超过540万人,拥有组织超过5.5万个。以天津市和平区为例,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已达到5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