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特”不深圳
“对于深圳特区还要不要‘特’,中央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中国社科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二部副主任辛向阳认为这一点,早在2005年9月中旬,温家宝总理第三次考察深圳工作时的讲话,已给出了明确答案:
第一,发展经济特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特区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削弱,更不能消失。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还要办得更好。
第二,在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是中央赋予深圳等经济特区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这一使命不仅远没有结束,而且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深圳等经济特区要进一步把改革创新作为立身之本,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经验,为全国重大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经验。
第三,经济特区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最关键、最重要的在于创新。要把创新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特区发展的生命线和灵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把“特别能创新”作为经济特区之“特”的基本内涵。
这意味着,到2050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深圳特区至少还要“特”四十年。
2007年10月,十七大报告指出,“更好发挥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前后,国务院相继批准成立了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沈阳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等各有探索任务的新特区,但“特区”名号仍然只保留给了深圳为首的五大特区。中央对深圳的厚望和深意可见一斑。
那么,深圳还能不能‘特’?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首先向《瞭望》新闻周刊强调,无论是从改革的角度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还是从发展的角度看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进程,都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而作为基础比较好、经验比较丰富的深圳经济特区,“完全有条件也有必要继续保持先行先试的位势,在一些关键领域里继续探索和创新。所以,特区还是要继续‘特’下去。”
但是,随着在全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些优惠政策“普及”后就不再明显,现在强调“经济特区”的意义何在呢?采访中,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为《瞭望》新闻周刊从深圳的本质给予了解读,“中国改革开放历史条件下的‘经济特区’的本质,绝不是‘经济’而是‘特区’。‘特区’准确的定义,不只是‘率先试行市场经济的特殊地区’,也不是‘享受优惠经济政策的地区’,而是‘中央授权的各类改革先行先试地区’。”
在他看来,中国经济特区在“特区时代”的历史使命,即“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寻路的探险家”功能完成后,逐步转换和升级为“后特区时代”的新历史使命,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开辟新路”的“开路先锋”。
“如果说特区‘不特’了,那就是你自己放弃了‘特’,这就如同深圳只可能被自己抛弃是一样的道理。”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唐惠建告诉本刊记者,让深圳自己放弃“特区”本质,无疑于在未来的竞争中自废武功、自我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