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为遏抑公车腐败,可谓殚精竭虑。有的地方给公车贴上“公务标识”,有的出台禁令: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和接送配偶上、下班……还有的地方成立联合小组不定期巡查。遗憾的是,这些措施收效甚微,如今,与民同牌能发挥多大作用,有待观察,但如果不裁汰公车,不约束权力,不扩大公众监督,不加大问责力度,现行的制度设计就会流于中看不中用。
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8月2日《人民日报》)
与民同牌,其意十分明显,就是官牌降格为“民”牌,与民众“混迹”在一起,其实这种动作并非新鲜招数,多年前一些地方已经取消特权车牌。参诸现实境况,取消特权车牌并非切中肯綮之举,即特权车牌没有了,特权犹在,谁都知道不少公车之所以牛,不是因为车牌牛,而是因为权力牛。
而且,取消了特权车牌反倒给公众监督带来了障碍。比如,一些公车到娱乐场所潇洒,为避免贻人口实,故意在车牌上蒙上布,如果取消特权车牌,岂不正中其下怀?再比如,去年媒体曝光了湖南湘潭大学门口大量公车送新生上学的情况,照片显示,该大学门口简直成了公车大聚会,从公检法用车到国土、卫生监督用车,甚至血防专用车,无所不有,如此大规模的公车私用令网友感叹不已,“司法、公安、检察、环境监测、国土执法、卫生监督、防汛指挥……不了解情况的,还以为是市里部门开大会呢。”显然,一旦取消党政机关公车的专用车牌,再淡化一些专业公车的标志,公众就难以断定该车是不是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