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 谭浩)2010年6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意见》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举措。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意见》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意见》,请介绍一下出台《意见》的背景情况。
答: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于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还存在违规决策,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或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一些企业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则,经常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同时,2009年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提出原则性要求,需要相关的配套制度予以明确和细化。因此,有必要出台专门针对“三重一大”决策问题进行规范的文件,这样就形成了目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