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创新意识,把创新热情与科学态度有机结合起来,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坚持求真务实、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努力作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实践者、推动者;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使之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与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有机统一、良性互动;要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专门研究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各级党组织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切实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党政部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各方面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工作格局;要营造创新环境,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崇尚创新精神、支持创新活动、奖励创新成果、宽容创新失误的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氛围,特别是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创新经验和做法,要热情鼓励、积极借鉴,并结合实际不断加以完善。
实践永不停步,创新永无止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新成效,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本文是贺国强同志2010年5月18日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发表时作了适当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