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该干的就不要干。”谈到对“新36条”的看法,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说,看一下“新36条”第3条,就明白国企、民企的定位了。
“新36条”是指国务院5月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第3条全文是“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全国工商联日前举行的学习“新36条”座谈会上,王玉锁等民企老板表达了他们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新形势下的“新36条”
一项调查表明,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先后出台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4万亿元投资计划对国企“更为有利”,是造成去年以来“国进民退”现象的主要因素。
“说心里话,我们比较郁闷。”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傅军感慨说,4万亿元投资有多少民企拿到了?“我们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想搞土地整理,有些省市规定只有国企才能开发,想搞小额贷款公司,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国企控股。”
创业近30年的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陆文谈及政策的影响,深有感触:“我们经历了几次宏观调控,每次宏观调控都伴随大量民企破产倒闭。当经济持续低迷一段时间后,有关政府部门又出台若干新政,鼓励创业,发展经济。倒下的这些企业固然有很多是基于自己的原因,但政策因素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事实证明,经济的发展、民企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稳定和政策的支持。”
陈陆文认为,“新36条”不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是对“国进民退”现象最有力的回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司司长王晓涛透露,“新36条”从去年3月正式起草,全国工商联先后5次提出具有建设性的书面意见。他表示,“新36条”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