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必破”如何避免刑讯逼供
“在‘命案必破’的倡导下,近年来,我们明显地感觉到了社会治安的好转,安全感大大增强。”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类似的声音。
但河南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当一项指标约束条件过多时,其完成难度会大幅增加,具体实施者也会陷入疲于奔命之中。在“命案必破”考核指标的操纵下,公安机关和民警身上担负的办案数等业绩压力较大,他们对目标管理和业绩考核的过分看重,有可能成为刑讯逼供或草草结案等现象的心理诱因。
“应当肯定,公安机关在系统内提出‘命案必破’,是基于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权利的负责,也是职责意识明确的表现。命案以其侵犯客体利益重大、社会影响恶劣和强烈的危害性,一直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社会密切关注的犯罪焦点话题,也是全世界警察的最重要侦查任务。提出‘命案必破’,是警察以自我加压的方式,竭力维护公民安全的积极表现。”这位专家认为,公安机关一直强调依法办案,并把它作为衡量和考核公安机关的重要指标,但在操作环节,一些办案人员为了追求破案率,特别是在基层公安机关演化为一种工作指标后,就会异化为经济利益刺激或者精神奖励诱惑,从而使得个别办案者不惜违法办案。
这位专家认为,从实践看,客观地讲,我国目前较高的命案侦破率,主要依赖强制侦查权的大量运用,行政压力背景下对人、财、物等侦查资源的倾斜性投入,以及对犯罪嫌疑人权利限制等来实现的。其中的弊端已经显现出来,如过分追求口供,导致刑讯逼供屡禁不止,车轮战、疲劳战等变相刑讯逼供层出不穷;侦查讯问的封闭性和强制性,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庭审阶段翻供等。专家为此呼吁,在命案侦破问题上,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公安机关尚需在推进侦查科技化、法治化方面下一番大功夫。(开封(河南)5月11日电/记者 邓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