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
“网络结社”现象呈扩散之势
网络不良信息已成为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重要因素,八成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与接触网络不良信息有关。
在日前由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联合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举行的“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讨会”上,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未成年犯中,“经常进网吧”的占93%,“沉迷网络”的占85%,上网主要目的是“聊天、游戏、浏览黄色网页、邀约犯罪”的达92%,网上邀约犯罪已成未成年人犯罪新动向。
近年来,渲染暴力、色情的网络游戏,网上大量不良信息,低级庸俗的网上聊天等,都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游戏而导致的暴力犯罪、受网上暴力文化的误导而实施的暴力犯罪、因上网缺钱而导致的财产型犯罪、因受网上色情毒害而导致的性犯罪逐渐增多。
上海检察机关在审查一起青少年围殴事件时,发现一个名为“尊龙名社”的网络社团。该社团2008年6月注册成立,短短半年内已有169人,成员年龄不一,大多十六七岁,以在校学生为主,间或有20岁左右的社会闲散人员。社团内部设置了管理机构和成员等级,只要“堂主”发一个帖子,数十名手下就会带上家伙,迅速在某个地点聚集。为了网络世界里的“帮派利益”和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可以喊打喊杀。
调查发现,80%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与接触网络不良信息有关,在与网络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80%以上都有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联系的情况,一些未成年人利用QQ群结成帮派,聚集犯罪。一些未成年人对网络依赖程度极高,沉迷网络暴力游戏、“网络偷菜”等游戏,将游戏情景带入现实生活,体验暴力的快感,受游戏诱惑而体验犯罪。一些未成年人通过QQ群等聊天工具,在网上联络沟通,网下实施犯罪,类似的未成年人“网络结社”的现象呈扩散之势。(记者 刘栋 通讯员 黄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