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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搞成商品房 阜阳:一份政府文件三个版本
2010年04月13日 07:10:49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对安徽阜阳颍泉区高井社区的居民刘某来说,三四年来,因为被征地拆迁,太多的“新鲜事儿”陆续发生在他身上。先是政府打着“基础设施建设”的旗号征地、拆迁;后来与征迁办发生赔偿纠纷打官司时出现了“政府文件三胞胎”,赔偿没了标准;就连本应供自己无偿入住的安置房也要以市场价自购,而建成不久的看似光鲜的安置房现在已经有了裂痕。

    “想哭,都没有眼泪了。”同社区的居民曹某叹道,他以前是干建筑工的,现在老了,地没了、房没了、做工也没人要了,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基础设施用地盖上商品房

    4月12日下午,阴雨。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位于颖泉区政府所在地——著名的“白宫”东侧200米左右看到,巨大的广告牌上,“谁将捧走金像”的旺铺广告十分显眼。广告牌背后,数十栋红白相间的五六层小高楼林立。刘某告诉记者,这里以前就是他们的居家之所,“现在这里,房价都要1平方米3000多了。”

    刘某和同社区的居民都是在 2007年被征迁的。2006年10月18日,阜阳市发布了阜阳市政府征地通告(阜政秘[2006]80)。此次征地征收了包括高井社区在内的44.56公顷土地,而其“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一栏则写着:颍泉区城东基础设施建设。

    2007年4月开始,高井社区开始搬迁。据当地居民介绍,搬迁完成后,这片地很快就盖起商品房,记者见到的红白相间的楼都是对外出售的商住楼,现在已经卖得差不多了。记者在现场看到,还有一部分地面现在正在建房,据介绍,这也是对外销售的商品房。

    刘某告诉记者,在被征迁到搬进安置房之前,他们只能租房住,政府每个月固定给他们补贴,数额按照每人每月42.8元的标准提供。2009年,他们因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意见,将市国土局征地拆迁办公室告上法庭之后,标准才提高到每人每月85.6元。“征迁后,我们村的1000多户都出来租房子了,分布在很多地方,都是自己找的。”刘某说,市政府仅提供定额的补贴,至于用于交房租、找工作等其他支出够不够,他们就不管了。

    为寻求生活保障,从2007年起,刘某等人就开始不断为自己争取利益。“在很多争议中,关键的是对拆迁性质的争议和补偿标准的认定。”刘某说,其中最关键的是,对临时安置补偿费即拆迁户房租补助费,究竟按什么标准存在争议。2009年4月20日,刘某等178户以合同纠纷起诉到颍泉区法院,并以民事诉讼立案,想通过法院来判决。可没想到,正因为这场官司,他们的安置费标准变得更为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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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晋龙 【字号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