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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家托老所停办引出养老尴尬
2010年04月12日 10:49:19  来源: 京华时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托老所的市场化摸索

    “街道或社区可与养老机构或企业、民办非公组织等合办托老所。”这是“九养政策”给出的另一个方向。

    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双晨社区松龄爱老家园托老所采用了这种模式。

    双晨社区居委会主任李军介绍,托老所去年下半年正式对社区居民开放,当时使用的是社区的一套2居室的办公用房,一开始设置了6张床位。托老所还设置了食堂,专门为老人做饭。

    李军介绍,托老所虽由双晨社区提供场地,但却由一个家政服务公司经营。该托老所并非免费对社区老人开放,而是对入住老人实行收费管理,行动能全自理、半自理的老人费用为每月1500元,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2500元。

    尽管托老所的入住价格比敬老院高出许多,但床位仍供不应求,“现在托老所一共有12张床位,基本上人已饱和了,还有4个老人在排队候床。”

    李军说,以前对于孤寡老人,社区采取党员结对子、志愿者上门等形式为他们提供服务,但这种服务并不专业。

    尽管托老所采取了市场化运作模式,同时也很受老人欢迎,但一个事实是,托老所从成立后,一直在亏本经营。李军说,不算社区先期投入的3万元,“到现在家政公司已陆续投入了30万。”

    但李军并不担心托老所会像苹果园街道日托所一样因亏损关停。“在这半年时间内,托老所开始由亏损转为了微利经营,说明它还是很有市场的。”李军认为,托老所要做成产业化、市场化,这个过程光靠企业或光靠社区,都肯定不行,双方都努力,才会把托老所办好。

    今年3月份,北京市老龄办副主任李建国到双晨社区调研,在全面了解托老所的运营模式后,颇有赞词。

    托老所的地位存尴尬

    尽管托老所得到了市老龄办的认可,但李军仍存隐忧。“像是野生野长的,社区托老所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这让我总觉得不踏实。”

    李军说,她专门去过工商部门咨询托老所办理执照的问题,工商部门回复说应该去民政部门登记。但到目前为止,民政部门并未要求托老所登记,李军也觉得,只靠登记并不能保障托老所的地位。

    “没有明确的身份,有的居民会产生质疑,如果相关部门来查,托老所肯定处于弱势。”李军希望托老所能尽快“资质化”,通过注册和发放牌照,给托老所一个“名分”。

    李军说,这个“名分”不一定非要给哪个托老所,也可以颁发给社区居委会,这样,托老所就不会随着投资、运营企业的变动而变动。她认为,政府发放的资质证明,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个保障,“起码说明托老所是合法的,是能够存在、发展下去的,在解决矛盾纠纷时肯定也会好些。”

    另外,托老所的资金投入、场地租赁也是个很大的问题。李军说,成立至今,除了社区先期投入3万元外,托老所没有享受到其他任何形式的补贴。

    由于社区自有住房少,托老所要拓展,只能租民居,“但租房太贵了,我们看的一个三居室要价3400元,一核算成本太高了。”李军说,托老所有了“身份”后,政府肯定会给予托老所一定形式的财政补贴,“也可以呼吁社会上的一些企业或单位,给托老所提供一些钱物或优惠的住房。”李军认为,这将对托老所的发展起到莫大的支持作用。

    除此之外,石景山民政局社区服务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认为,托老所亟须解决权责问题。

    “一旦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这位负责人说,苹果园街道从开办日托所到关停,实际上一直是街道在担着责任,“没出事大家都高兴,但要出了事,街道就得承担所有的责任。”这名负责人说,托老所建设肯定要走社会化的道路,权责担负明确。

    此外,什么样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开设托老所?需要有什么样的资质?托老所需要符合什么样的行业规定?托老所在用地、建设等各方面是否能获得政策倾斜?

    在苹果园街道托老所身后,这些疑问尚在等待答案。(记者 陈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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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姚润萍 【字号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