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政法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执法不公不廉很容易引起民怨。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政法机关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等“硬件”有了明显改善。当前,在继续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改进“软件”上来,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一个质的提高。
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必须在解决影响执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一要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在提高执法能力上取得新进步。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是做好执法工作的根本。在继续做好县市区政法各单位一把手轮训的基础上,从2010年开始要把基层科、所、队、庭、室领导班子集中到省、市级政法机关进行轮训,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继续下大气力抓好岗位培训,尽快提高一线政法干警的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切实解决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判不明和案结事不了的问题。二要抓住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执法问题,在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上取得新进步。要像企业抓产品质量管理那样抓好执法管理,通过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廉洁。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几类案件,要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细化执法、执勤、处突工作规范,确保政法干警熟练掌握遇到什么情况应该说什么、做什么和怎么说、怎么做,做到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三要以公开、信息化为手段,在加强执法监督上取得新进步。要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进“阳光执法”。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对群体性事件,要坚持公开透明,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掌握主动权。东中部地区2010年要基本实现信息化办案,西部各省区市也要努力加快工作进度,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讯问、拘押、庭审、监管场所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着力解决刑讯逼供、裁判不公等问题。四要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永葆政法队伍先进性上取得新进步。少数政法领导干部甚至是个别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少数政法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道德出现偏差、机制制度存在漏洞。政法机关作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自己以权谋私、搞司法腐败,又如何能够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各级政法机关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确保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同时,要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各项禁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政法队伍。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既是政法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解决好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深入研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条件下,如何更好地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如何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如何更好地统筹抓好第一要务与履行好第一责任,特别要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一项一项地科学规划,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更加关心、爱护政法干警,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把政法队伍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实现社会主义中国的长治久安。(原载《求是》2010年第4期)
本文是周永康同志2009年12月18日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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