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新天和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刘晓霞介绍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网 李清摄
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奖励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关于职务发明,这次修改后的细则突出了鼓励创新的主题,对职务发明的问题做了三方面的规定。一个规定是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可以由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自行约定,或者也可以在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里加以规定。如果说没有约定,或者在规章制度里也没有规定,就适用细则规定的法定标准。第二,奖励报酬标准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单位,扩大到所有的单位,包括了所有企业类型。第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高了对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数额,具体的是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详细
尹新天:中外企业间起诉对方侵犯知识产权很正常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专利权要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因此在最近几年时间里,无论是外国企业起诉中国企业侵犯其知识产权、侵犯其专利权的事件,以及中国企业起诉外国在华公司侵犯中国企业的专利权的事件都很多,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因此这样的案件,往往涉及的经济标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大,这也是随着我国的发展很自然会出现的一个事情。>>>详细
知识产权局鼓励企业和个人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的水平和质量
在目前这样的形势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仅关注专利申请数量的增长和进一步保持增长,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更为关心的是,我们鼓励企业和个人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的水平和质量,不仅有数量上的提高,还必须有质量上的提高,这对中国专利制度今后的发展是更为重要的问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