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整顿工作不落实,未认真彻查隐患,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负有领导或监管责任人员的责任。
此外,会议要求,2010年的整顿工作要围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体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狠抓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