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际上也是世界上主要的黑客攻击受害国之一。所以外交部发言人昨天重申,“中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行为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这是对国际社会负责,也是对本国公民负责。上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专门规定了网络侵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规范网民要在法律范围内行事,违法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国公司在中国经营,和中国公司在外国经营一样,都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制度。
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保障信息的自由流动,有着无可估量的价值,这是一个常识。但与此同时,信息自由的前提是必须遵守一国之法律,不能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也同样是常识。如果任由非法的、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自由流动,它所带来的后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没有安全的自由流动,就没有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对此,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自己也承认,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
同样是互联网,它可以被用来拯救地震灾区的孩子,也可以被用来从事恐怖活动,杀死无辜的平民。也同样是互联网,它可以是推动一个国家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大手,也可以成为黄赌毒的摇篮。在这种情况下,尊重一个国家自己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尊重一个国家自己的法律和主张,就成为必需。
在一个互联互通的世界,互联网对不同国家间人民的友好往来也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需要警惕的是,有一些人把互联网问题政治化、复杂化,正如过去以“人权”的名义对别国进行指责和干涉一样,现在又借“互联网自由”的概念,不考虑他国的实际情况,意图完全按自己的想法来影响和干预世界,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这并不现实,对其说“不”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