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对三江源、南水北调、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二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建设。结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改革发展。支持重要能源、资源、原材料以及关键设备和元部件进口,引进先进技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做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等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重点向农村倾斜。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三河三湖及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力度,开展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大“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充分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积极扩内需促增长
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要把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结合起来,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促进外需稳定发展的同时,把刺激居民消费需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同时完善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推动经济均衡增长。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促进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收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家电下乡政策,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补贴品种,大幅提高补贴产品最高限价并实行最高限额补贴办法。完善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二是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着力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环保以及企业技术改造等领域和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
三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和扩大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未到期的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新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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