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协会、企业经营者,都不得提前固定商品的价格。这种规定毫无疑问违反了《反垄断法》,有关部门应该立即予以纠正。”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表示,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以“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为内容的垄断协议,而《规则》实际上就属于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即出版社)与交易相对人(网络书店)达成的有关限定向第三人(消费者)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8.5折)的协议。
此外,邱宝昌表示,按照《反垄断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三家协会的行为也正好是符合这条规定的主体,提前限价涉嫌垄断。 (记者杨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