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挖出腐败蛀虫
2008年2月28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来到该县马头镇巴造路韦某的住房,执行搜查任务,因为韦某的儿子涉嫌参与了一起故意伤害案。
民警在韦家发现了大量的名酒、名牌衣物、两个保险柜和一个铁皮柜。韦某只不过是水厂的一名普通工人,怎么有这么多的名酒和名牌衣物?民警觉得十分可疑,要求韦某打开保险柜检查,韦某说钥匙由妻子保管,妻子现在回老家了。可到了第二天,韦妻仍未回来,民警找来开锁师傅,打开保险柜、铁皮柜一看,里面是大量的现金、贵重首饰、手表及房产资料等。经清点,共有现金人民币547万元、美元5.7万元、港币1万元,户名为“张廷登”的美元存折一本,及首饰、名牌手表40余件,还有3套房地产资料。
看到这一切,韦某也惊得目瞪口呆,不明白柜子里怎会有这么多钱物。面对民警的调查,韦某说:“这是我一个亲戚的,他叫张廷登,是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双面人”的“敛财人生”
1989年,张廷登任原百色地区农业局副局长。此后,他先后任西林县委副书记,田阳县委副书记、县长,田阳县委书记,防城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合浦县委书记,北海市委副书记,2003年4月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知情人称,张廷登走上领导岗位后,很快与一帮老板、包工头打成一片。与他交情较好的包工头有吕某、莫某、梁某、李某、林某、陈某、叶某等人。来来往往中,他与这些人有了“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1993年下半年,吕某在田阳县承包建设某企业扩建工程。在收下吕某送给的5万元后,时任田阳县县长的张廷登,给有关部门打招呼,吕某很快就从银行得到贷款。自此以后,吕某逢年过节就提着钱去张廷登家拜访。2000年9月,张廷登调任合浦县委书记,第二年吕某便在合浦承包了一段海堤土方工程;2003年,张廷登就任自治区民政厅长,次年吕某便得到了民政厅下属单位的几项基建工程。作为回报,10多年来吕某共送给张廷登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