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河县是一个只有20多万人口的小县,今年以来,这里陆续出现了二百多辆没有合法运营手续的小排量车跑出租,当地运输管理部门在对这些车辆罚款后,为其办理了为期一年的临时营运手续。管理部门此举引来了"养鱼执法"的质疑。但是,当地交通部门对此感到很“委屈”,称他们这么做只是不想断了弱势群体养家糊口的生计,而且也一直在想办法把这些车辆纳入"正规军"。
有关人士认为,"养鱼执法风波"透视出县域出租车管理的窘境:由于行业法规缺失,基层无法可依。目前,迫切需要科学权威的出租汽车行业法规出台指导基层,规范县域出租车市场。

朱慧卿绘
"未婚先孕"营运引来"养鱼执法"质疑
"未婚先孕"是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梁旭在谈到此事时做出的比喻。12月16日,记者在通河县城的街头看到,哈飞"路宝"、奇瑞"QQ"等小排量汽车为数不小,一些车辆还标出"镇内4元"的告示。记者以乘客的身份在街上随机拦乘了3辆小车。驾驶员告诉记者,他们都已经交了5000元的罚款,在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了为期一年的临时营运证,可以在县内从事营运。据这些司机介绍,目前在县城跑的小排量汽车大多是这种情况。
小排量汽车交5000元罚款后,就可成为临时营运车辆上路载客。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了网民的热议。一些网民表示,这是变部门行政许可权为经济利益,是典型的"养鱼执法"。网民"佘宗明"认为,缴款准入,成了通河运营部门奉行的准则。借着"加强管理"的旗号,变"罚款为管理"为"管理为罚款",这与其说是执法,不如称其为交易。网民"舒圣祥"说,"养鱼执法",实际就是以执法的名义公开搞权钱交易,违法行为凭借缴纳罚款获得"合法性"或者叫"违法权"。

图/陶小莫
媒体评论认为,只要交罚款,违法行为就可合法化,如此"养鱼执法"令人担忧。"养鱼执法"并非偶然,在一些享受执法权力的部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说得透彻点,"养鱼执法"是部门利益至上的权力意识在作祟,其实质是权力自肥的一种"创新"。这不仅在透支法律的权威性,也是在削弱执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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