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这种行为是绝对错误的
发生在山东的“地头蛇压强龙”的现象绝不是个案。
据记者了解,自2006年以后,全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整转发教育部目录的仅仅有北京、河北、浙江等12个省份和自治区。其他省份全部在转发时删减了教育部的原目录,且删减的规模都在2/3以上,被保留的出版社大多是当地出版研发机构。有些省份索性根本不转发教育部文件,而是自行“创建”目录向各地市下发。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何绍勇不久前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时,甚至表示:“全国80%的省都在改,我不认为改了名录有什么不对……”
去年7月,“租型”出版模式引起了中国法学会的高度重视。著名法学家王利明、吴汉东、马怀德、李顺德、崔建远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等学界权威,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一次研讨会上一致认为:“发端于计划经济时期的‘租型’形式,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多部法律,是一种既出位,又违法的经营形式,应当立即予以撤销。”
此后,“专家建议文稿”通过相关渠道被送往政治局相关领导处参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此后对此做出批示。目前教育部等部委正在研究、论证专家建议,尚未对此做出最终决定。
7月5日,记者致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材处时,获得的态度既明朗又肯定:各地方的这种行为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刚刚对此事做出了批示,教育部目前正在研究解决的对策和方式。 (本文来源:南风窗 特约记者 朱顺忠 发自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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