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近日颁布,成为中国政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政府参事都是些什么人?他们如何“参事”?“讲真话”的环境和机制又是怎样构建的?请看本报发自湖北的独家报道。
国务院参事由总理聘任,地方政府参事由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或省辖市市长聘任。
聘任参事的范围主要是非中共人士中有代表性、有影响和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专家学者或知名人士。
参事的基本职责是:
参政议政 建言献策
咨询国是 统战联谊
1988年以前,参事实行任命制,为终身参事;此后改为聘任制,任期5年。任期届满,因工作需要,可连续聘任。
11月19日,湖北省政府参事郑志东、祁兵、李志新等还在紧张地修改他们刚刚完成的《关于省直管市体制有关问题的调查与建议》。
他们都是今年年初增选出的新参事。“参事,就是给政府决策当‘高参’,我们可不敢含糊!”
湖北省政府参事室成立于1950年初。当时一批民主党派、无党派高层人士和原国民党军政高级官员被任命为省人民政府参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统战性”是参事制度的主要功能定位,“咨询性”居其次。
“但从2000年以来,参事制进行了系列改革,我感觉现在‘咨询性’已成为参事制的首要功能,参事正在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帮手。”连任两届,刚刚任满解聘的“老参事”刘海生深有感触。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