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因为文强进去了,外面会有人忐忑不安,害怕他在里面“什么都要说出来”,更害怕同他“一起死”。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种痛苦是自找的。毫无疑问,文强知道得很多,他的供词决定着外面一些人的命运。他当过多年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后来又当司法局长,这都是要职,手中操过政法机关的“刀把子”,其权力与一般领导干部不可同日而语。他以权谋私,捞了那么多钱,干了那么多坏事,这其中自然有 “单干”,但必定也有“合作”,人际关系错综复杂,涉黑案情云遮雾罩,比如,他受贿,都受谁的贿?除了受贿,他有没有行贿,向谁行贿?他给人家当“保护伞”,都“保”了谁?有没有人给他当“保护伞”,谁“保”他?这些问题必须搞个水落石出,必须让他“竹筒倒豆子”,不管是“黄豆”、“绿豆”,还是“大豆”、“小豆”都倒干净。否则后患无穷,“打虎不成,反被虎伤”的教训深刻。
铁证如山,国法无情。据报道,当了几个月 “阶下囚” 的文强,自知已成众矢之的,已为千夫所指,再也“扛”不住了,也不再充“汉子”、称“老子”了,恐怕也不抱什么幻想了,已经开始倒“豆”子。这是规律,是人和事发展之必然。此案给人们的警示是多方面的,它既提醒人们不要重蹈文强之覆辙,也提醒人们不要交文强这样的朋友,不同这样的人打交道,要离他远些、远些、再远些!(李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