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到现场的陈波除收取打捞费外,还乘人之危另外索要了价值300元的烟和矿泉水,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除陈波外,其他人员在打捞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大学生遗体过程中一些有违公德的行为属于道德调整范畴,应受到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严厉谴责。在调查过程中,打捞公司法人代表夏兵、业务负责人陈波等人都表示了悔过之意,愿意退还打捞费,并向3位英雄的家属及社会公开道歉。
调查组事后查明,两只打捞船船主分别为王守海、圣德义,系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到现场的渔船,8名打捞人员均来自湖北公安县埠河镇三八居委会。八凌打捞公司从向长江大学收取的打捞费用3.6万元中支付8名打捞人员劳务费5200元。荆州八凌公司2008年6月注册,注册资本3万元,主要从事沉船、沉物打捞,法人代表夏兵,陈波系业务负责人。

荆州公布调查结果 "天价捞尸"当事人涉敲诈勒索被拘留(附调查结论)
7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调查组得出的几个结论内容具体如下:……>>>详细
荆州市将在长江部分河段设公益救助岗 防溺水事故再现
荆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卫平在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加强长江部分江段的安全管理和救护工作,荆州市将设立两个公益救助岗位,公开招聘有救援经验、水性好、熟悉水域环境的人员,专门从事长江江边紧急施救工作。>>>详细
荆州市政府:大学生舍己救人现场渔船不存在"见死不救"
荆州市人民政府7日公布了对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的调查结果,调查表明,事发时停靠现场的两艘渔船船主有协助、配合大学生及冬泳队员施救落水人员的行为,不存在媒体质疑的“见死不救”情况。荆州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方面组成的调查组查明,10月24日,在长江大学学生对两名落水少年进行施救时,停泊在现场的两只渔船与后来实施打捞的渔船是不同的船只,分属不同的船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