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改革大学的教育管理和学术管理制度、教育方法和教学内容入手,大学生的人格教育才不至于流于口头和形式
从今年9月起,上海交通大学开始实行在“知识传授+能力建设+人格养成”三位一体的育人理念下制定的新课程表。今后,每位交大毕业生将有三份成绩单:一份是学业成绩单、一份是能力方面的证书、一份是对人格养成经历方面描述的人格养成证书。
正如一位教育学者所言,“有史以来,教育所追求的目标都是双重的,一是帮助青年人开启智慧,二是帮助他们发展良好的品性。”重视大学生的人格养成,上海交大的育人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将学生的“人格养成”纳入课表、加以量化考核或描述,某种程度上可以促使老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树立“人格养成”的明确意识。
但同时也应看到,人格教育有着丰富的内涵,并不仅仅是几门课、几次活动就可以涵盖,还应通过整体课程设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老师与同学的密切交往,为学生创造有利于人格健全成长的环境。如果仅仅是一个“证书化”的学习,上课是为了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培训是为了获得能力证书,则可能使功利情绪在学生中蔓延,影响学生个性的发挥,背离“人格养成”教育的初衷。
更重要的是,是否为学生出具一份“人格养成”证书,就能说明这个学生人格合格、人格健全呢?当一所学校为了提高自己的就业率,表明“人格养成”教育的功效,纷纷给学生较高的“人格养成”评价时,这个可能含有很多水分的“人格养成”证书,又给学生怎样的人格教育呢?假如有学生批评学校在迎接评估、参加评审时的造假行为,或者揭露某个教师的学术抄袭行为,他的这种表现,会在“人格养成”评价中得到高分,还是低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