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俞玮)当前,我国已进入突发事件高频发生的社会发展转型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不断上升,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迫切要求我国政府和社会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25日至26日,2009首届中国应急管理高峰论坛在京举行。论坛以“应急管理和社会责任”为主题,各级政府机构应急管理人员、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发表观点,探讨应急管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共同推动完善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社会责任机制。
10月25日至26日,2009首届中国应急管理高峰论坛在京举行。新华网 俞玮 摄
从抗击“非典”起步 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6年前,抗击“非典”一役使2003年成为我国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起步之年。200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预案工作小组正式成立,以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法制(简称“一案三制”)为核心的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起步。
2004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印发。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005年,我国政府组织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105个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各省区市也完成了省级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同年7月,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第一次会议召开,“一案三制”工作全面推进。
2006年,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省区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相继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首次被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随着《“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气象防灾减灾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相继出台,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应急管理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道路上迈出了重大步伐。同年,党的十七大召开,提出要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2008年,成功夺取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重大胜利,及时有效地处置了发生在西藏拉萨的“3·14”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并取得了重大胜利。
“在抗击‘非典’、应对冰雪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我国的危机管理实现了重大飞跃。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种应急物资准备进一步加强,危机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闪淳昌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