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17日电(记者季明、郭奔胜、黄豁、代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提出,今后在选人和用人上要提高公信度。
记者日前在国内部分地区采访发现,围绕“提高公信度”的目标,近年来各地基层在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初始提名、推荐选拔、组织考察、酝酿决策等各个环节都有了新进展。
干部初始提名和推荐选拔制度更显民意
初始提名和推荐选拔是干部选拔任用体制的起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向;过去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往往也源自这些环节。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许多地方在扩大初始提名权的范围、公开选人用人过程等方面建立新的制度,严把干部的“入口关”。
重庆市去年采取“三推一考一表决”方式选拔了7个区县的9名党政正职。其中“三推”具体是指:一是召开由市级领导干部、正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市级部门和区县党政负责人参加的干部大会进行“海推”;二是根据第一次“海推”情况,召开区县干部大会进行定向民主推荐;三是在参加定向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市委常委会综合三次民主推荐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在此次区县党政正职选拔中,共有1200多名干部参加了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480多名干部参加了民主测评,660多名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民意调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得到落实。
各地在初始提名权方面的探索方兴未艾。湖北省委组织部在民主推荐部内5名副厅级干部人选时,采取了“全员推荐、署名推荐、差额推荐”的办法,科级以下干部都获得了提名权;而在沈阳市通过“公推比选”选拔12名市管干部的过程中,上报的推荐人选,必须在参加市管干部年度考核测评人员范围内书面征求意见,且赞成票要达到70%以上。
让更基层的干部群众在干部初始提名中拥有发言权,使过去那种“向上跑领导、向下跑推荐票”的做法行不通了。一些基层群众表示,公道自在人心,群众关注度极高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更是如此,“实践证明,有群众基础的干部不一定当得好干部,但没有群众基础的干部基本上都不会是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