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 视频 | 图表
论坛 | 博客 | WAP
 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时政
授权发布:《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2009年09月16日 17:57:33  来源:新华社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第二章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一般规定

    第十条 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取得并随船携带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

    第十一条 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符合证明和相应的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第十二条 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的单位应当配备与其装卸货物种类和吞吐能力或者修造船舶能力相适应的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 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制定有关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专项验收。

    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配备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确保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符合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要求。

    第十四条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以及有关作业单位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其他有关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相应记录。

(责任编辑: 杨理光 )
 新华视频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用户名 密码
 相关报道
中国公布《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法制办就《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国务院令: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解读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图片精选 >>
· 威廉王子与巨型蜘蛛亲密接触
· 少见!柏林深海奇异生物展
· 被拘38天酒井法子获准保释
· 75岁男子成英国最老变性人
· 罕见!清朝犯人行刑被拍到
· 《人鬼情未了》男主演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