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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公民责任不可缺失
2009年05月19日 18:55:1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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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记者姜琳)山东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吕某19日康复出院,并郑重向因他受到医学隔离的人们表达歉意。此前,吕某从疫区归国后自测体温达39摄氏度,仍在北京多个场所活动,并乘火车返乡,给卫生部门寻找密切接触者增添了许多麻烦,也在网上受到批评。

    虽然甲型H1N1流感病
毒的传播机制还不清楚,但是疫情的迅速发展已经表明,它有能力在人际间传播。此时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一个病毒传染源,也可能是一个受害者。要想有效遏制流感病毒的传播蔓延,我们应该坦然、积极地承担责任,这不仅是对社会的承诺,也是对自己健康的关爱。

    遗憾的是,在政府尽全力控制疫情扩散的过程中,个别人的配合意识不强给有关部门的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浪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山东确诊病例所乘列车的密切接触者中,迄今仍有8人未能寻获。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这是公民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作为成熟社会的公民,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也是履行自己应尽的公共责任,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也有利于提高防疫效果。北京16日确诊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就体现了可贵的自律和对他人负责的精神。这名患者从美国回京后一直在家,对自己所有活动都清楚记录,还留下出租车的票根。这为有关部门追查密切接触者提供了便利,并大大减少了疾病的传播机会。

    当前,我国确诊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均为输入型病例。随着可能出现的更为严重的第二波流感以及非输入型病例的出现,公民责任更是疫情防控中不可缺失的部分。公民个人将不仅是政府防疫工作的配合者、支持者,更应该充当甲型H1N1流感的主动防疫者,以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的防控态度和正确的防控方法,以高度的责任心为控制疫情传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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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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