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色情钻了法律空子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经常收到老百姓的举报,但经侦查发现,尽管有些画面裸露脊背、大腿,看起来很‘黄’,但实际上只能算是色情。”这位负责人说,“对于色情,我们无法按照刑法处理,甚至按治安案件处理也很难。”
记者了解到,恰恰是由于法律上对色情没有明文规定,一些网站、论坛、博客借机打起了“擦边球”。 >>>详细
“擦边球”如何监管到位
“目前人体艺术的尺度放宽了,网上很多‘裸照’很难被界定为‘淫秽色情’,这也是某些网站对‘通报批评’置若罔闻的原因之一。”北京互联网协会会长闵大洪说。>>>详细
网民言论:
新华网友 来自 :220.234.199.*:色情和低俗的东西是应该整顿。这里就有个标准和界限问题。要有个具体规定公布于世,让网友知道哪些是低俗?否则人云亦云网络将会出现混乱局面!
网民“徐迅雷”:啥是“低俗内容”?尺寸需要把握。摄影大师的人体艺术作品就不可能归为“低俗”。目前“低俗”的概念还不很清晰,重要的是告诉公众“低俗”的基本标准,让网友能初步判断自己要发的文字或图片或影像是否“低俗”,先行自我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