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关键,以法治为保障,以稳定为条件,将生存权、发展权摆在首位,全面推进人权事业
从被严厉批判,到成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的宪法原则,伴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年,人权理念和实践在中国走过一段飞跃性的历程。
作为中国人权
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是三十年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见证人,也是中国人权思想研究的一线参与者与推动者。他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表示:改革开放三十年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最快的三十年。改革开放突破了政治法律和思想观念上的“人权”禁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
从禁区到“入宪”
《瞭望》:三十年来人权思想在中国经历了什么样的变迁?
董云虎:这三十年来,中国在人权思想观念上的变化是革命性的,经历了一个从批判人权、讳言人权到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国家宪法、党章的巨大转变过程。
“人权”曾经是一个禁区。虽然中国共产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为实现中国人民的人权而奋斗,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促进中国人民的人权作出了巨大努力,但是,在建国后相当长时期内,我们不仅在宪法和法律上不使用“人权”概念,而且在思想理论上也将人权问题视为禁区。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一些重要报刊还发表过大批文章,强调“无产阶级历来对人权口号持批判的态度”。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党对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进行了再认识,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我们正确认识人权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1989年,针对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人权的指责,江泽民提出,要从思想上解决“如何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待‘民主、自由、人权’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我开始系统研究人权问题,于1990年出版中国第一本人权著作《世界人权约法总揽》,率先打破人权理论研究禁区。该书的出版立即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学术理论界的热烈欢迎。
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发表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官方文件,明确指出,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中国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崇高目标”,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肯定了人权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的地位,标志着我国在政治上突破了“左”的思想禁区。从此,人权理论研究迅速发展起来,中国人权观念的转变和实践的发展由自发走向自觉,进入了快车道。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和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将“人权”概念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党的执政理念之中。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的执政理念上升为国家的宪法原则。
2006年3月,“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这些标志性的事件说明,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理念,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