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
十一届三中全会 人权保障新“原点”
背景: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改革开放30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变法的30年、制度创新的30年。只有制度上的人权才是根本性的人权。30年前那场伟大的会议,当之无愧是人权保障的新“原点”。 >>>详细
1982 第四部宪法 列举了28种公民权利,与西方几无区别
背景:1982年12月,新中国制定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新中国4部宪法中,1982年宪法对人权的各种具体权利列举最全,与西方国家几无区别。>>>详细
1991
首份“人权白皮书” 人权被称为“伟大的名词”
背景:1991年11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人权官方文件。
李步云:1993年6月,第二次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包括中国在内的180多个国家的代表出席。宣言承认人权具有普遍性,并明确要考虑各国各地区的特点。这是我国在外交上首次承认人权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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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人权入宪 “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基本义务
背景: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徐显明:人权入宪有三个意义:中国的人权保障有了空前的包容性和广泛性。人权主体,不再只针对公民,而是从公民扩展为人人;人权体系从封闭走向开放。人权入宪,人权体系发生变化,没有列举的也要保护;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的基本义务。这预示着国家的价值观开始发生变化。 >>>详细
2007
十七大报告 赋予知情权、参与权等多种新人权
背景: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在京召开。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徐显明:我认为十七大报告重构了中国的人权体系,范围十分宽广,有政治、经济领域,也有社会领域:学有所教——教育权;病有所医——健康权和医疗权;老有所养——社会权;劳有所获——劳动报酬权;住有所居——适度居住权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