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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时政频道策划      ■责任编辑:赵银平              -2008年12月4日-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已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并且,经过30年的开放和努力,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为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国家之一,在参与推动世界人权发展方面作出了不容忽视的重要贡献,成为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中坚力量。目前,中国人权的发展已经进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并将保持持续不断的良好发展势头。我们有理由期待,未来的30年,中国的人权保障会“跑得更快”。

五大时间节点看中国30年人权路



    2008年9月,重庆云阳实验小学的孩子们走进课堂。地处西部地区的三峡库区是国家义务教育政策改革的最先受益者。 饶国君摄

    2004 人权入宪 “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基本义务

    背景: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徐显明:人权入宪有三个意义:中国的人权保障有了空前的包容性和广泛性。人权主体,不再只针对公民,而是从公民扩展为人人;人权体系从封闭走向开放。人权入宪,人权体系发生变化,没有列举的也要保护;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的基本义务。这预示着国家的价值观开始发生变化。 >>>>点击详细

    2007 十七大报告 赋予知情权、参与权等多种新人权

    背景: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在京召开。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李步云:十七大报告对于中国人权的未来有着重要意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更加地尊重和保障人权。十七大报告中,人权的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提及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等,都超出了宪法的具体列举。

    徐显明:我认为十七大报告重构了中国的人权体系,范围十分宽广,有政治、经济领域,也有社会领域:学有所教——教育权;病有所医——健康权和医疗权;老有所养——社会权;劳有所获——劳动报酬权;住有所居——适度居住权等。   >>>>点击详细                     

    1978 十一届三中全会  人权保障新“原点”

    背景: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保障公民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重要理念;尤其是强调民主法制,这也是个人权问题——民主首先是人的民主权利,法制是为了保障人权。它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的新开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改革开放30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变法的30年、制度创新的30年。只有制度上的人权才是根本性的人权。30年前那场伟大的会议,当之无愧是人权保障的新“原点”。  >>>>点击详细

    1982 第四部宪法 列举了28种公民权利,与西方几无区别

    背景:1982年12月,新中国制定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李步云:“四人帮”最大的罪行就是践踏人权。对其依法公审,体现了人权保障五大司法原则:依法独立审判、司法民主、实事求是、人道主义和法律平等。

    新中国4部宪法中,1982年宪法对人权的各种具体权利列举最全,与西方国家几无区别。  >>>>点击详细

    2006年11月17日,巨大的“人”字标志吸引了观众的目光。当日,真实记录百余年中国人权发展历程的首次 “中国人权展”拉开帷幕。

    1991 首份“人权白皮书” 人权被称为“伟大的名词”

    背景:1991年11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人权官方文件。

    李步云:1993年6月,第二次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包括中国在内的180多个国家的代表出席。宣言承认人权具有普遍性,并明确要考虑各国各地区的特点。这是我国在外交上首次承认人权的普遍性。

    徐显明:1995年10月,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在接受美国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实现人权普遍性原则必须与各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这是中国领导人首次公开承认人权普遍性。 >>>>点击详细                                                     

 

走出中国特色人权道路 成推进世界人权事业中坚力量

 

  

   4月21日,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首届“北京人权论坛”上发言。 当日,首届“北京人权论坛”在北京开幕。本届论坛主题为“发展、安全与人权”。来自32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40多位在国际人权领域具有较高声望的人权专家、知名人士与会。新华社记者 李明放 摄

    8月30日,国际残奥委会主席菲利普·克雷文和中国残联主席、北京奥组委执行主席邓朴方(右)在北京残奥村和平广场,为《残疾人权利公约》纪念墙揭幕。   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乌克兰专家:中国向世界展示解决人权问题的新思路

    乌克兰人权议会最高代表尼娜·卡尔帕乔娃4月21日在此间召开的北京人权论坛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即解决了贫困这一困扰世界的重大问题,向全世界展示了一种解决人权问题的新思路。

    她指出,世界各国都应以一种公正的态度来看待中国所取得的成绩和中国为促进世界和谐所发挥的作用。“这是一种进步的力量,这种成果是属于全人类的。”  

    中外人权专家:中国是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中坚力量

    日内瓦外交与国际关系学院院长科伦·墨菲说,安全、发展和人权是联合国的三大柱石和核心,在这些领域,中国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缩小穷国和富国、大国和小国以及强国和弱国之间的差距,中国的帮助和领导将始终是不可或缺的,只有这样,新的国际人权体制才能够发展壮大。”科伦·墨菲说,目前联合国已经对其人权体制进行了修改和革新,中国应在这方面充分展示其领导才能和天赋。 

    专家认为中国对推动世界人权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刘杰2日表示,经过30年的开放和努力,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为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国家之一,在参与推动世界人权发展方面作出了不容忽视的重要贡献。

    罗豪才:30年我国走出了中国特色的人权道路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表示,通过三十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的人权保障同西方有明显区别:

    首先,中国认为,人权同其他任何权利一样,都不是绝对的。权利的享有应该同所尽的义务一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中国反对将权利和义务割裂开来。

    其次,中国认为人权不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是既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第三,中国认为,人权不仅仅是个人权利,还应包括集体人权。中国既重视保障个人人权,又重视保障集体人权。这是中国之所以实现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与人民自由的重要原因。     

    李君如:中国人权事业有三大特点

    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李君如4月21日在“北京人权论坛”上做大会发言时指出,中国的人权事业有其自身的显著特点:中国公民的人权是在维护国家的集体人权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艰辛努力下、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逐步实现的。

万名藏北牧民在那曲草原上快乐地跳起锅庄舞庆奥运。新华社记者 觉 果摄

    中国少数民族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在8月16日介绍中国少数民族人权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少数民族人权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整套行之有效、全面保护少数民族人权的制度逐渐成熟。

    中国保障残疾人权利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常重视残疾人事业的立法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导,以《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行政法规为辅助,以优惠和扶助残疾人的地方法规为补充,全面保障残疾人权利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抗震救灾显中国人权新形象

    与巨大灾难的殊死搏斗,展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展现了中华民族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百折不挠、英勇奋斗的伟大精神;展现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权的历史性进步以及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进步的理解和肯定,闪烁着人性、人权、文明、进步的光辉。 

 

中国人权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建议一:

    修宪应“重构人权”,增加生存权、知情权等

    徐显明:近年来,中国的人权实践发展十分迅速。未来修宪时,应重构我国的人权体系,至少将十七大报告中已出现的基本权利写进去。

    最成熟的是生存权。作为中国政府认可的“首要人权”,生存权在宪法的权利列举中并未出现。十七大报告中已出现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展权等,也应列入。如把生态文明当作一种生活方式的话,还应增加环境权。

    建议二:

    研究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李步云:目前,中国已参加了22项国际人权公约,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核心国际人权公约。中国政府于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至今未正式生效。

    该公约规定了公民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基本自由等内容。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在做适当保留的条件之下,尽快批准该公约。批准它,有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声望,有利于促进我国人权的保障。

    建议三:

    “城市本位”需要改变

    徐显明:我们有的法律是“城市本位”,在这些法律中农民有时不是法律关系主体,比如过去的社保制度、劳动制度等。

    十七大报告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而2004年修宪时,仅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在立法时,应就城乡一体的人权保障设计相应的新制度。

    建议四:

    加快成立国家人权机构

    李步云、徐显明:据了解,已有100余个国家建立了国家人权机构,致力于改善国际人权形象、促进国内人权保障、开展人权对外交流合作、进行人权教育等。

    我国现有国家机构没有这4项职能。建议尽快建立国家人权机构。这将快速而持续地推动我国人权的进步。  >>>>点击详细  

【资料】

   

   国新办:中国人权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并将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钱小芊在研讨会上指出,新中国成立59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和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人权的发展已经进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并将保持持续不断的良好发展势头。

    他特别指出,2008年是中国发展不平凡的一年,无论是应对灾难与挑战,还是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都昭示了中国政府珍重生命、维护人权的价值追求,凸现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斗的民族品格,彰显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人权的历史性进步,赢得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发展进步的理解和肯定。

   李君如:我国人权事业的进步随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和民主政治发展不断深化

    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李君如12月2日表示,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我国人权事业的进步是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

    李君如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建设和发展政治文明的过程中,出现了三大值得重视的走势: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以及通过党内民主来带动人民民主。这三大走势的指向很明确,最终将在中国建立一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从而不断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

   众多"第一次"彰显中国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坚强决心 

    中共十六大以来的5年,是中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5年。5年中,许许多多“第一次”在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个领域频频闪现,成为中国全力推进人权事业进程的最好注脚,展示了中国倾力推进人权事业进程的坚强决心。

    我国将制定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日前,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获悉,中国政府决定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未来两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规划。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中国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据了解,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通过全面系统地制定、落实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工作目标及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国人权状况,全面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内容将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护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

           ■稿件来源: 新华网等      更多精彩请点击进入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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