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
十一届三中全会 人权保障新“原点”
背景: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保障公民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重要理念;尤其是强调民主法制,这也是个人权问题——民主首先是人的民主权利,法制是为了保障人权。它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的新开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改革开放30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变法的30年、制度创新的30年。只有制度上的人权才是根本性的人权。30年前那场伟大的会议,当之无愧是人权保障的新“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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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第四部宪法 列举了28种公民权利,与西方几无区别
背景:1982年12月,新中国制定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李步云:“四人帮”最大的罪行就是践踏人权。对其依法公审,体现了人权保障五大司法原则:依法独立审判、司法民主、实事求是、人道主义和法律平等。
新中国4部宪法中,1982年宪法对人权的各种具体权利列举最全,与西方国家几无区别。 >>>>点击详细
2006年11月17日,巨大的“人”字标志吸引了观众的目光。当日,真实记录百余年中国人权发展历程的首次
“中国人权展”拉开帷幕。
1991 首份“人权白皮书” 人权被称为“伟大的名词”
背景:1991年11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人权官方文件。
李步云:1993年6月,第二次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包括中国在内的180多个国家的代表出席。宣言承认人权具有普遍性,并明确要考虑各国各地区的特点。这是我国在外交上首次承认人权的普遍性。
徐显明:1995年10月,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在接受美国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实现人权普遍性原则必须与各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这是中国领导人首次公开承认人权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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