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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浦东新区的市民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该中心集中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窗口,专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政府终端服务。浦东新区已经成为高效率、高透明、少收费的地区之一,而在刚刚启动的“新三年”浦东综合改革路线图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收费清理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记者
吴 焰摄
●深圳停收三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收费项目161项
深圳市工商局表示,深圳自2002年开始,已清理和规范了17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而管理类收费、许可证类收费、检验检测监测类收费下阶段也即将“叫停”。>>>详细
●山西太原取消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收费
新华网太原10月8日电(记者
滕军伟)记者日前从山西太原市物价局获悉,该市现已取消对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收费。此举将更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对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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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审批减半收费企业叫好
新华网杭州11月16日电(记者谢云挺)记者日前在浙江永康市采访了解到,该市对工业企业实行审批减半收费政策一个月来,促进了当地230多个五金工业投资项目的上马,这项减负举措受到当地企业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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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将实行涉企收费“一费制”
新华网郑州11月16日电(记者张兴军)开封市日前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当地将率先在河南省地级市中实行涉企收费“一费制”。首批将有58家企业纳入“一费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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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取消、停止公安机关征收的14项收费
11月12日,河南省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省政府“三项清理”情况,今后不但不用缴纳30元的拍照成本费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工本费、行政拘留人员伙食费、高速公路车辆清障费、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费、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收费中的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报名审核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也都取消了。同时省政府还将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机动车驾驶许可、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等行政审批权由省公安厅下放到省辖市公安局。 >>>详细
■浙江取消或减免5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4日电(记者 岳德亮)为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浙江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取消或暂停、减免5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的收入和所需工作经费由各地、各部门自行消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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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11月起将取消部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昨天(10月29日),湖南省物价局透露,从11月1号开始,湖南省将取消部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湖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各类拖拉机、三轮汽车道路运输管理费农机监理部门收取的事故调处费将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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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减免39个重灾区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昨日(10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出台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对汶川地震灾害严重地区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这次出台优惠政策包括工程定额测定费等23项收费,年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约1.5亿元。>>>详细
■江苏清理行政收费项目年“减收”近39亿元
新华网南京9月18日电(记者蔡玉高)江苏省政府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从9月起,江苏将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规范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2项,预计一年可减少收费38.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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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7月1日起取消和停征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记者从4日召开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包括“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户口准迁证》工本费”等在内的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今年7月1日起在上海取消或停止征收,金额约近20亿元,占清理总数的28%。>>>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