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基本上处于“被动应付”或者说“被动对付”,并采取保险做法,宁愿不公开,也不冒险犯错。如此一来,申请信息公开难,就不难理解了。
信息公开诉讼案,本身就像“烫手山芋”,加之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明确,就很容易“撞”上不立案、不支持原告要求公开的理由。诉讼难也就不足为奇。
有人形象地总结,申请信息公开有道“玻璃门”,看着让你申请,往往一申请就碰“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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