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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
1983年的一号文件就解放多了,很明确提出联产承包不仅在贫困地区,偏远山区可以搞,别的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并不是不可以搞,同时强调,联产承包不一定都包到户,有的愿意包到组,有的愿意实行专业承包都是可以的,可以百花齐放。到了1984年,第三个一号文件那就非常明确提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制理论在中国的最先实践。
时间:1983年1月
重要意义:全面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
  
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1984年“一号文件”,中央开始规范家庭承包的政策,明确提出承包到户的家庭承包期可以延长到15年。1985年“一号文件”开始研究概括总结农村改革的重要经验。农村改革最基本的内容是确立家庭承包,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调整农业生产的结构,国家对生产对经营者应当进行从过去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的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等,这些基本经验其实到1984年在农村已经基本形成。所以1985年“一号文件”把基本的经验做了肯定,明确指出,这是我们党领导下的农村改革已经建立起来的基本的政策框架或者体制框架。
时间:1984年1月1日
重要意义: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
1985年国家将粮食和棉花的统购改为合同订购,放开了猪、牛、羊、水果、水产品及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1999年又放开了棉花市场和价格。2004年全面放开了粮食市场和价格。目前除烟叶、蚕茧外,所有农副产品市场已全部放开,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时间:1985年1月
重要意义: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
   
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1986年的“一号文件”实际上开始寻求改革的新的突破口,农村改革最先开始是改革人民公社的经营体制,最终的结果废止人民公社,确立了家庭承包经济的地位。到了1984年农民积极性充分高涨的情况下,中国粮食产量第一次突破8000亿斤,第一次出现卖粮难,农民的粮食多得卖不出去,价格跌得很低,伤害了农民积极性。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感觉到,农村确立家庭承包经营的地位,已经建立比较好的微观经营主体,下一步就是想办法完善市场。于是,1986年“一号文件”开始提出改革统购统销制度,改革流通体制。从这一年农村改革进入第二步培育市场机制。
时间:1986年1月1日
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