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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小岗村村民缪夕清在搬运葡萄。近两年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在有关专家的带动下,通过土地整合,发展特色经济,仅葡萄种植就达600亩,每户每年提高收入2000多元。新华社记者
王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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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村:从“分田到户”到新型合作化
新华网北京10月2日电(记者全晓书 蔡敏)30年前,当安徽省小岗村村民严金昌在曾经推动了中国农村重大变革的“分田到户”的秘密协议上摁下手印时,他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把分到自家的田地又租出去。
两年前,严金昌和十几户农民一起,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把自家的两亩土地出租给一家上海养殖公司,发展规模养殖,年终参与分红。
这些农民们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则接受了这家上海公司的反聘,成为企业员工,每人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工资。 >>>详细
■“股份+合作”
宁阳县三万余农户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
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路子和“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农民反映,土地流转后收入多了、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还省去了后顾之忧,旱涝保收,日子过得更加充实。
蒋集镇郑龙村北依大汶河,土质肥沃,水源充足,历史上就有种植蔬菜的习惯。2005年5月,致富能人田文武被推选为村支部书记。第二年,在与泰安弘海食品有限公司签订200亩地的有机蔬菜生产合同时,村里成立了郑龙村有机蔬菜合作社,村民以入股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以合作社为平台聚集土地,通过合作形式进行生产经营。
田文武介绍说,这种土地“股份+合作”流转模式的运作、管理、经营和分配机制主要有四大特点:其一,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其二,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其三,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其四,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每股(亩)700元,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 >>>详细
■北京拟试点集体土地流转 村民可共同搬进楼房
北京拟借鉴天津的“宅基地换房”模式,推行集体土地流转试点工作。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试点核心为农民整体拆迁,共同搬进新盖的楼房;农民原居住区域用于耕地保护和适度的商业开发。
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上,平谷代表团提出议案,建议试行宅基地换楼,通过整村农民集体拆迁,并在新区域建设集中回迁楼;拆除后的区域除引进房地产开发外,其他面积用于回迁楼住户进行农村产业化项目建设。
对此,在昨日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副市长赵凤桐表示,北京目前正在进行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流转的政策研究。近日,市委书记刘淇、市长郭金龙对天津的“宅基地换房”的试点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批示,要求结合北京城市化进展的实际情况,在城乡接合部地区进行探索。 >>>详细
■甘肃成立首个土地股份合作社
新华网兰州8月25日电(记者
朱国亮)记者25日从甘肃省农牧厅了解到,甘肃省首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民生农民专业合作社近期正式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
宁县民生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甘肃宁县焦村乡任村村党支部书记兼焦村兴达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杨军发起。近年,杨军承包本村80亩耕地,连片种植油松获得成功。这让当地农民看到了土地规模经营的好处。今年,由杨军牵头,该村开始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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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贷款
新华网福州10月3日专电(记者郑良)针对农户因缺乏可供担保财产导致融资难问题,福建三明农村信用社从2006年起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目前全市农信社累计已发放该类贷款318万余元。
2006年6月,将乐县农信社在全市率先推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白莲镇小王村村民温元宝以140亩农地的承包经营权作抵押,获得首笔10万元贷款,从事无公害水果、蔬菜规模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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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通过创新耕地流转模式稳定粮食生产
新华网杭州7月15日电(记者沈锡权)为破解市场经济活跃地区“有地不种,想种没地”的难题,浙江省温州市通过创新耕地流转模式,实现粮田向种粮能手、村级集体、专业合作社集中,并实施全程机械化服务,这些举措不仅遏止了耕地抛荒现象,还成功稳定住了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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