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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2008年9月24日,宜良县江头村菜农官贵和妻子廖翠华在自家菜园里为洋丝瓜疏叶,以调节通光量。新华社记者陈海宁摄
■30年农地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就
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数据显示,1978—1984年,中国农业产出平均每年保持了7.7%的增长速度。1984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总产值以不变价计算增加了42.23%,按照生产函数估算,其中约有一半来自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若以生产反应函数估计,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为42.2%,提价贡献为16.0%。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作为中国农民的一次伟大创举,它不仅迎来了中国农业增长的“黄金时期”,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上亿人的温饱问题。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2.5亿人下降到1.3亿人,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15.1%,成为人类消除贫困历史上的一项奇迹。同时,它使整个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时期。应该说,中国的农民为启动中国的改革开放立下了首功。>>>详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国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

资料图片:江西资溪县林相良好的天然阔叶林。集体林权改革调动了江西农民造林护林积极性,到“十一五”末期,江西的森林覆盖率将由目前的60.05%提高到63%。新华社发
与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按手印分田到户,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相比,中国林改第一村——福建永安洪田村农民实行的是按手印分山到户。从“分田”到“分山”,尽管分的对象不同,但两者有极其相似之处:同样是对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同样是确定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把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完整地交给老百姓。
然而,从两者的实质看,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分田没有地面物,只有土地,分下去比较简单;而分山既要考虑林地,又要考虑林木,所以要评估、搭配,要均等,工作要更细致更复杂,不能简单套用分田到户的办法。另外,两者的功能也不同,粮食就是商品,而林木是特殊的商品,具有生态和商品双重性,既要考虑经济效益又要考虑生态效益,特别是生态安全。
对比这两次改革,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概括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范畴上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质上是农村改革的延伸,在进程上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详细
■一减一补提高农民收入
2006年,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之久的农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民政优抚费、教育附加费、民兵训练费、计划生育费、民办交通费等相继全部取消。
农村税费改革是从2000年逐步展开的,到2006年完全取消了农业四税(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共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在此基础上,国家增加了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到2007年达600多亿元。一减一补,全国农民得到大约2000亿元好处。税费改革之后,国家又大力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调整和改善了城乡公共财政投入的分配格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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