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海洋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海洋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海洋局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基本执行,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调整项目预算4165万元。
2007年3月,国家海洋局自行调整“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等项目预算415万元。12月,自行调整该局追加预算中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3750万元。
(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545.52万元。
2007年9月,国家海洋局本级在“海洋站和志愿船观测系统运行费”和“海监船舶飞机运行费”等项目经费中列支广东海洋渔业局等单位表彰费450万元。
2007年,国家海洋局机关在“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工程”项目经费列支局机关日常办公、交通等费用55.52万元;在“东海油气资源定期维权巡航执法”项目经费中拨付40万元给局机关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三)编报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造成预算资金1420万元闲置。
2004至2007年,国家海洋局每年均编报“我国重点海域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决策支持系统”项目预算。因与该项目配套的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楼在2007年12月前一直未开工建设,故该项目也一直未能完全实施。2005至2007年,国家海洋局批复给该项目承担单位之一的北京教育培训中心1420万元预算资金,截至审计时一直未使用,造成了预算资金的闲置。
(四)少计固定资产409.30万元。
1994年,中国南极考察委员会(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前身)支付718.20万元购买了商品房。2001年,该资产产权被办至国家海洋局名下,但一直未登记纳入固定资产账。2006年,在资产清查中,国家海洋局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估价308.90万元将该房产纳入固定资产账,少计409.30万元。
(五)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少计其他收入32万元。
2007年,中国海监总队收到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协作费32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年末未转入其他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调整项目预算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如确实需要调整预算项目,报财政部审批同意后调整;对编报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造成预算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停止申请预算资金,待实施条件具备后,再恢复预算编报;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计入账;对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少计其他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海洋局应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编制和批复预算,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和财政制度;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应认真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或转作他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海洋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对自行调整项目预算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等规定;对编报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造成预算资金闲置的问题,已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快了与项目配套的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楼建设进度,今年下半年项目资金即可根据合同陆续支付使用;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已按规定补计入账;对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少计其他收入的问题,该单位已按规定调账、计入收入。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海洋局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邮政局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邮政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邮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邮政局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开支范围使用项目资金183.64万元。
2007年,国家邮政局未经批准,将“邮政市场监管”项目经费105.64万元改变资金用途,其中购买财务管理系统软件支出70万元,支付信息网站专线费35.64万元;将“邮票选题和审查”项目经费60万元改变资金用途,用于向人民邮电报社支付邮政政务专刊制作费;在“邮政监管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项目中列支应由“‘十一五’行业发展”项目经费列支的《邮政业第十一五规划》编制经费18万元。
(二)在本年项目经费中预支下一年度检测费31.50万元。
2007年12月,国家邮政局从“邮政用品用具检测”项目中列支2008年邮政用品用具产品质量检测费31.50万元。
(三)虚列支出20万元用于向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支付服务费。
2007年,在机关服务中心未向该局提供有关服务的情况下,该局于当年12月向其拨付服务费20万元,并全部列支。
(四)所属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往来款中核算部分收支。2007年,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收到北京市农村建设办公室拨入的“村邮站”建设资金共计115.30万元,
截至年底,该项资金支出106.80万元,结余8.50万元,在“暂存款” 科目中列收列支。
2.扩大基本支出开支范围13.65万元。2007年,在财政部批复的国家邮政局经费预算中,未安排住房改革支出预算。但截至年底,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在基本支出经费中列支职工住房公积金13.65万元。
(五)所属北京邮电疗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虚增经营成本60.90万元。2007年12月,北京邮电疗养院在营业成本中列支客房用品采购支出60.90万元,货款尚未支付,货品仍在厂家存放,造成虚增经营成本。
2.在应付工资中列支职工补充养老保险17.80万元。截至2007年底,北京邮电疗养院累计在应付工资中列支职工补充养老保险17.8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本级扩大开支范围使用项目资金、在本年项目经费中预支下一年度检测费和所属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扩大基本支出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今后严格执行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对虚列支出用于向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支付服务费的问题,要求将服务费返回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在往来款中核算部分收支和所属北京邮电疗养院虚增经营成本、在应付工资中列支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邮政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通报、专题下发文件要求整改,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本级扩大开支范围使用项目资金和所属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扩大基本支出开支范围的问题,正在商财政部研究整改措施,并表示今后将细化项目预算,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调整事项;对本年项目经费中预支下一年度检测费的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虚列支出用于向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支付服务费的问题,已收回服务费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在往来款中核算部分收支和所属北京邮电疗养院虚增经营成本、在应付工资中列支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问题,已按照要求调整账目。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邮政局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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