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自然科学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为自然科学基金会本级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自然科学基金会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预算编制不合理,结余资金33850.50万元。
自然科学基金会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算不合理,导致结余资金偏大:2006年底累计结余资金35
519.50万元;2007年编列支出预算40 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 92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5519万元,实际支出36
589万元,年底累计结余资金仍达33 850.50万元。
(二)所属单位上缴收入543.70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
2004至2007年,自然科学基金会所属单位上缴收入543.70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也未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其中:308.74万元由机关服务中心直接用于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本级职工提供午餐,119.31万元分配进入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115.65万元(所属单位2007年上缴款)结存于自然科学基金会账面未进行分配。
(三)超概算支付基本建设经费 205.95万元。
截至2007年底,自然科学基金会超概算支付评审业务楼扩建工程房屋拆迁费205.95万元。
(四)结存评审费收入、利息收入、联合基金管理费收入共5981.71万元。
截至2007年底,自然科学基金会结存评审费收入3085.86万元、利息收入1332.64万元、联合基金管理费收入1563.21万元,共计5981.71万元。上述结存资金未纳入预算安排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结余资金量较大的问题,要求科学编制预算,将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用于资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对所属单位上缴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制定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具体办法,今后不得坐支有关应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收入;对超概算支付基本建设经费的问题,要求尽快向发展改革委申报调整概算,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对结存评审费收入、利息收入、联合基金管理费收入的问题,要求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按规定用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和资助科研项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自然科学基金会要进一步落实预算法及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使预算编制更规范化、科学化;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组织领导,切实将预算执行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资金,积极消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结余,统筹使用评审费收入、利息收入结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然科学基金会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非常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整改。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预算编制不合理和结余资金量较大的问题,已与财政部进行协商,并在2008年上半年采取积极措施已消化部分结余资金;对所属单位上缴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正在与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协商,研究处理办法;对超概算支付基本建设经费的问题,已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对结存评审费收入、利息收入、联合基金管理费收入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自然科学基金会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国家烟草专卖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烟草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烟草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全部为项目资金,包括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烟草商业税后利润。
审计结果表明,烟草局2007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内控制度比较健全,并能较好地执行,进一步健全了内审机构,加强了内部监督工作,能够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所属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烟机公司)未按规定核销科技专项拨款,造成少计资产和资本公积2179万元。
2000至2006年,烟草局将政府性基金安排的科研经费1.10亿元,拨付给科研项目主办单位烟机公司,专项用于高速卷接机和高速包装机样机试制。2006年5月,上述科研项目验收,扣除应核销的费用3749万元,形成烟机公司的资产7251万元。2007年10月,烟机公司未将上述科研项目形成的价值为7251万元的样机资产全部转增资产和资本公积,仅转增了5072万元,造成少计资产和资本公积2179万元。
(二)所属郑州烟草研究院未按规定结转科研项目专项结余资金91万元。
2007年11月,烟草局所属郑州烟草研究院将以前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的烟草种植技术与生态环境课题等科研项目结余经费91万元,转到资本公积,未按照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科研项目。
(三)所属中国烟草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科技专项资金中,超标准多列支管理费用260.94万元。
2004至2005年,中国烟草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承办高速卷接机和高速包装机样机研究设计。其中:高速卷接机管理费用实际发生622万元,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12.44%,超过烟草局规定的5%的比例,多列支119.04万元;高速包装机管理费用实际发生816.52万元,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13.6%,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多列支141.90万元。合计多列支管理费用260.9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核销科技专项拨款,造成少计资产和资本公积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保证国有资本完整;对未按规定结转科研项目专项结余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做到专款专用;对在科技专项资金中超标准多列支管理费用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追回有关财政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烟草局应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完善专项资金财务核算办法,维护国有资产完整,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烟草局在审计前认真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烟草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未按规定核销科技专项拨款,造成少计资本公积的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增加了资本公积;对未按规定结转科研项目专项结余资金的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在科技专项资金中超标准多列支管理费用的问题,已将资金追回烟草局,正在与财政部协商上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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