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至5月,审计署对国家旅游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2个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旅游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旅游局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发放津贴补贴244.76万元。
2006年12月以来,国家旅游局由于对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和对适用标准的掌握不够准确,向机关在职人员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244.76万元。
(二)无偿出借国有资产。
国家旅游局将其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一处面积为10367平方米的房产提供给北京金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旅雅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兴华旅展示有限公司和北京金旅翼仓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无偿使用,未按规定收取租金。
(三)房租收入336.54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国家旅游局将部分办公用房对外出租,2006年和2007年分别取得收入168.54万元和168万元,共计336.54万元,作为服务中心“其他收入”,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国家旅游局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整改,并将2006年12月1日以来多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数收回;对无偿出借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国家旅游局对该项房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与继续使用该房产的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收费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追缴以前年度的房屋租金;对房租收入336.54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国家旅游局将其从机关服务中心收回,纳入预算管理和使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旅游局应规范资产管理,将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旅游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本次审计发现多发放津贴补贴244.76万元的问题,除个别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已经收回,剩余部分将在年底前收回;无偿出借国有资产的问题,目前正在对房产使用单位进行清理并将追缴以前年度房屋租金;对房租收入336.54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将其从机关服务中心收回,拟纳入局本级预算管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旅游局已对大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1月至2008年2月,审计署对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侨办)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侨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侨办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了经费使用、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基本纠正。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项目资金结余1048.54万元长期挂账。
侨办于1999年启动的配电改造项目因部分不具备改造条件而中止,截至2007年末,项目资金余额48.54万元仍挂账。
2001年,原国家计委批复所属中国新闻社购置住宅项目预算1000万元,截至2007年末,该项目未实施,资金全部结余。
(二)所属北京华文学院挪用其他项目资金1556.79万元建设学生宿舍楼。
2000至2002年,所属北京华文学院(原北京华侨补习学校)在建设学生宿舍楼的过程中,挪用教育事业费修购专款1056.79万元和华文教育补助500万元。
(三)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所属中国新闻社违规使用价值871.24万元的国有资产。
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自2006年起将价值599万元的中心食堂餐厅及附属用房用于出租。
所属中国新闻社未经批准,自2001年起将价值272.24万元的西配楼一至四层用于出租。
(四)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租收入185.23万元未纳入预算。
截至2007年末,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中心食堂餐厅及附属用房用于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185.23万元纳入预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侨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分别纳入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对所属北京华文学院挪用其他项目资金建设学生宿舍楼的问题,要求该校将被挪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所属中国新闻社违规使用国有资产出租的问题,要求其补办国有资产出租的审批手续;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房租收入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将房租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侨办应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和执行预算,杜绝挪用其它项目资金进行基本建设等不规范行为,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侨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侨办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这次审计发现项目结余资金长期挂账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租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的问题,侨办按审计意见拟将上述资金编入2009年预算草案。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所属中国新闻社违规使用国有资产的问题,两单位已向侨办补办了审批手续。对所属北京华文学院挪用其他项目资金建设学生宿舍楼的问题,侨办正协助该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基建资金来源,将挪用资金归还原渠道。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侨办正在根据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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