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7个二级预算单位及29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了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卫生部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4509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卫生部在编报2007年度部门预算时,未将卫生大案要案查处及卫生综合执法监督等3个项目预算4509万元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二)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项目预算不规范,造成项目资金结余1.44亿元。
该中心在编制其一期工程建设项目2007年度预算时,在该项目以前年度资金结余较大的情况下,申请并获批得到当年项目预算资金6823万元,至2007年底全部结余;2006至2007年,该中心及其所属单位在该项目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再次申请并获批得到本应在项目完工后申领的“新址搬迁开办费”等专项经费1.19亿元,2007年底,结余7633.65万元。2007年底,上述项目经费累计结余1.44亿元。
(三)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370万元。
2007年,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未经批准,分别在预算内调整出“生物医学与生命科学创新平台建设”和“音像传播材料制作设备升级改造”专项经费220万元和150万元,主要用于设立引进人才的“人才基金”和为所属企业购置高清摄像机、办公家具等资产。
(四)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专项资金中扩大开支范围多付服务费270.13万元。
2003至2007年,该中心未按服务合同关于“以实际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次支付服务费”的条款执行,扩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项经费开支范围,从该专项经费中支付缺考人员技术服务费270.13万元给合同单位。
(五)所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未经批准收取实践技能考试工本费121.68万元。
2005至2007年,该中心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按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国家医学实践技能考试工本费121.68万元,用于弥补单位支出。
(六)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会议费收支63.83万元未纳入本单位会计账内核算。
2006年,该学会未将收取的第二届学术年会会议费收入63.83万元纳入学会财务部门核算,而直接用于支付会议费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的问题,要求卫生部今后按规定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项目预算不规范,造成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要求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对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按规定调整账目并追回相应的财政资金;对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专项资金中扩大开支范围多付服务费的问题,要求追回多付的财政资金;对所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未经批准收取实践技能考试工本费的问题,要求暂停上述收费并商有关部门规范医学考试收费;对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会议费收支未纳入单位会计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支出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并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审计意见。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的问题,在编制2008年度预算时,已将有关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项目预算不规范,造成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该中心已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并将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对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已经按要求调整账目并追回相应的资金;对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专项资金中扩大开支范围多付服务费的问题,该中心已与有关公司协商一致,将从2008年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以前年度多付的资金;对所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未经批准收取实践技能考试工本费的问题,该中心已停止此收费,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规范国家医学考试收费;对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会议费收支未纳入单位会计账内核算的问题,已责成该会今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卫生部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委)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人口计生委2007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拨代支财政专项资金2554.34万元。
2007年,人口计生委根据各业务司提出的计划,将13个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2554.34万元拨付到所属单位和其他有业务往来单位,并在“委托业务费”科目直接列支。
(二)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884.08万元,未及时清理。
截至2007年底,人口计生委本级应收避孕药具经费2884.08万元,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已达10年以上。
(三)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19.09万元。
2006至2007年,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挪用“60岁以下农村独生子女特困家庭抚助行动”项目资金519.09万元(其中2007年挪用254.7万元),主要用于新疆、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等地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周转金。
(四)避孕药具经费4417.28万元结存于药具生产企业。
药具发展中心2007年在年初尚有3702.35万元资金结存在药具生产企业的情况下,又向药具生产企业拨付避孕药具采购经费2299.50万元,而实际采购避孕药具总额为1584.57万元。到2007年底,结存在药具生产企业的药具经费总额为4417.28万元,比年初增加714.93万元。
(五)所属药具发展中心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54万元。
药具发展中心2007年共取得检测收入13万元、房租收入41万元,合计54万元,未纳入该中心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拨代支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今后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算项目支出;对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暂付款的清理力度,尽快收回暂付资金,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对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该基金会将被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按规定用途管理和使用;对避孕药具经费结存于药具生产企业的问题,要求药具发展中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对药具发展中心收入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该中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口计生委应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细化财政拨款项目管理制度,保证财政拨款项目从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到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人口计生委本级应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项目管理和项目预算管理,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和评估验收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人口计生委应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所属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口计生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在审计中,人口计生委多次听取审计情况通报,要求有关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逐条落实。目前,正在按审计决定对以拨代支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已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追回被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结存在企业的避孕药具经费的监管、将全部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人口计生委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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