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基本执行,积极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余资金过大。
商务部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2007年底累计结余资金达15.34亿元,致使这些资金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未经批准调整合同价款。
2006年4月至8月,某公司以4392.95万元中标由商务部组织公开招标项目的施工任务,并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尔后该部招标组织部门在未按规定报经部领导审批的情况下,以施工总承包价与项目概算存在较大偏差为由,又与这一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增加合同价款1375.62万元(占原中标合同总价的31%)。
(三)将应公开招标项目实行议标,有的项目以行政手段指定专门企业办理。
2005年,商务部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以议标方式选定了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标价1114.13万元。
2006年2月,商务部通过内部行文,将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施工监理任务,指定某公司承担。至2007年底,该公司共承担项目施工监理任务18项,合同价款共计297.03万元。
(四)审核把关不严,使不符合条件企业获得项目实施A级资格并获利。
2006年,经商务部核定获得项目实施A级资格的企业中,有5户不具备前两年年均进出口总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的条件。这5户企业2006年得到项目合同10个,金额17
279万元。
(五)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不利于平等竞争。
2004年,商务部出台的关于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将申请企业是否承接过对外承包工程作为必备条件,不利于国内施工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结余资金过大问题,要求商务部加大项目执行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合同价款的问题,要求商务部严格按规定加强项目招投标及合同价款的管理,杜绝随意调整概算、增加合同价款的违规行为;对将应公开招标项目实行议标,有的项目以行政手段指定专门企业办理的问题,要求商务部严格按规定实行招标,严禁将项目以行政手段指定专门企业办理;对审核把关不严,使不符合条件企业获得项目实施A级资格并获利的问题,要求商务部与海关总署核实上述5户企业的进出口额,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结合2008年年审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进行重新核验;对有关制度问题,要求商务部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加强项目管理体制的研究,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商务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对结余资金过大的问题,正在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合同价款的问题,商务部在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报批程序;对将应公开招标项目实行议标,有的项目以行政手段指定专门企业办理的问题,商务部进一步完善议标管理制度,从严控制议标范围和数量;对审核把关不严,使不符合条件企业获得项目实施A级资格并获利的问题,商务部已致函海关总署核实5户企业数据,同时在今后资质审查过程中,增加对海关业绩的复核环节。对其他问题,商务部正在进行整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商务部已进行了整改。
文化部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基本执行,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动用上年结余6343.35万元。
文化部在编报本级2007年度预算时,编报动用上年行政事业类项目结余仅为5670万元,年内实际动用上年结余12
013.35万元,超预算6343.35万元。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缓慢,资金闲置38 268.96万元。
截至2007年底,文化部本级文化事业费专项结余38
268.96万元,涉及34个项目。其中,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等1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不足50%,结余资金占全部专项结余的57%。
(三)挪用专项资金300万元。
2007年,文化部将“文化部会议活动”专项资金300万元垫付了职工医药费用。
(四)部本级及部分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1461.04万元。
1.2007年,文化部在“部门机动费”专项资金中,列支应由自筹资金解决的津补贴100万元。
2.2007年,所属市场发展中心在“全国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房屋租赁和后勤服务费用共计333.74万元。
3.2007年,所属国家图书馆在“缩微专项”、“馆藏文献数字化及数字资源库建设工程”等专项资金中,列支基本支出1027.30万元。
(五)所属国家图书馆将结余资金1285.87万元长期挂在往来账上。
截至2007年底,国家图书馆将以前年度提取的人才发展基金、综合管理费等结余共计410.38万元挂在“应付账款”科目;在“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核算所属公司返还的工资,年末累计结余323.55万元;将稿费结余、美元结汇结余等共计551.94万元长期挂在“应付账款”科目,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预算动用上年结余的问题,要求将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缓慢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挪用专项资金和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国家图书馆将结余资金长期挂往来账的问题,要求全面清理各种往来账款,调整有关账目,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整编报预算,消化结余资金,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还举办了所属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对各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分别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截至2008年6月底,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对超预算动用上年结余的问题,在布置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已明确要求各司局和所属单位要合理预测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数额,并在2009年预算中予以反映,以保证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缓慢资金闲置的问题,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一是增加了预算执行计划报送、审批环节,要求各司局在年度预算下达后,制定预算执行计划,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项目;二是印发了相关通知,对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结余资金量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督促和监控。对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已做了调账处理,将被挪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同时为保证离退休人员和机关干部医疗费的报销,已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实际情况,力争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对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正与财政部协商,争取尽快解决机关津补贴经费来源问题,所属市场发展中心和国家图书馆已调整了有关账目,归还了有关资金;对结余资金长期挂往来账的问题,国家图书馆进行了认真清理,拟将清理后的结余资金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文化部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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