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南方很有钱的北方人”,只是在被抓后,随着各种小道消息的到处流传,才于坊间“声名鹊起”
当上个世纪90年代初,宋鹏飞离开沈阳南下广州,他不会想到有一天,他的故乡会以这样一种“高规格”的方式迎接他的回归。
营口,沈阳西南166公里处的一个小城,清晨的寂静被呼啸的警笛声划破。位于城南金牛山大街上的中级人民法院戒备森严,门前的道路禁止普通车辆通行,包括武警、特警在内的众多警察把守在各处。以宋鹏飞为首的共计97名涉黑案被告,正在这里接受审判。
这种紧张阵势在一向平静的营口异常罕见,这种阵势从6月30日开始,将一直持续到7月15日审判结束。
法庭上的宋鹏飞
审判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楼大审判庭进行。
宋鹏飞等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20多种犯罪,90余起案件逐日审理,紧张而有序。
旁听人员的出入口设在审判庭东侧,众多警察把守着严密的安检通道。工作人员之外,只有被告家属能够进入法庭。宋鹏飞等几位主要被告的情况特殊,其家属发有多张旁听证,其他家属则每家限发一张。法庭并不允许包括记者在内的其他人员进入。
7月4日下午,《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持一张由某被告家属提供的旁听证,得以进入法庭。这时正在审判的,是几起寻衅滋事案件中的一起,大致情节如下:
2004年12月16日,广州万发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宋鹏飞以及宋的弟弟宋鸣等到广州新濠畔商务酒店九楼的乐苑夜总会玩耍,23时许,宋鸣以及万发公司司机杨德然、沈阳人魏宇等人下楼,在电梯里遇到一个叫做温燕的年轻女子,宋等对温进行调戏,继之殴打,温报警,并召人前来,双方在楼下互殴。宋方一人用刀将温方一人扎成重伤,并将其他几人打伤。
包括宋鹏飞在内的八名被告逐一到庭接受审判。生于1956年的宋鹏飞穿着黄马甲,中等身材,步履缓慢,像其他被告一样,在被两名法警押进押出的时候,频频向旁听席上张望,搜寻着家人面孔。
宋鹏飞于2006年4月6日被刑事拘留,一直羁押于辽河油田公安局看守所,直到2008年6月30日开庭审判,才得以在法庭上与家人遥遥相见。
此后,7月5日上午与下午,本刊记者又以同样方式进入法庭,在同样的情境下分别旁听了宋鹏飞等人受审。法庭上,跟其他被告明显有别的是,宋鹏飞接受审判长发问、公诉人询问、辩护人发问以及自我辩护时,思维清晰,声词铿锵,中气十足。
本刊记者注意到,偌大旁听席上,除了警察以及三三两两的被告家属外,位子空空落落,相当空旷,本刊之外,并没有其他媒体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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