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连有三起被媒体曝光、并很快有了“回应”的案例,值得人们高度重视。为什么?因为这三个“回应”,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快速“回应”的同时不同程度地对曝光说“不”。也不是完全说“不”。与以前那种斩钉截铁的否定相比,它们都比较“温和”,也明显带有“说明”的意味。请看:
1、关于审计署首次公布的汶川地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中涉及的工行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灾款”为职工购买耐克鞋一事。工行网站的“说明”称,这款不是救灾款,而是用于“维护灾区员工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全资产和维持营业网点基本运行”的“抗震救灾财务经费”,且买耐克鞋是“本着安全第一、力避伤亡”的原则作出的决定……
2、关于湖南耒阳今年高考期间有两所学校的老师在用无线电发射器向考点发送答案一事。湖南省考试院负责人对此表示“只是个案”、“不要小题大做”等等。
3、关于深圳全市的孕产妇信息库泄密、每年泄密10万余孕产妇信息一事。相关单位的回应是,一味表白自己“泄密不可能”……
不错,与过去相比,“回应”查处公布、媒体曝光、舆论批评的速度,明显增快了,“时效性”增强了。这,应该说是一大进步。这是前不久刚刚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带来的一个巨大变化。一是公示、公开、透明,有事儿就告知群众,相关信息不再藏着掖着;二是要求对公布的信息有个“说法”,有个交代。上述三事,在这两个方面都做到了。做到了就是进步,就要肯定。如果一切信息都“密封”、“尘封”,如果你公开你的,“我自岿然不动”,那么,让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让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现在的主要矛盾是,如何正确地“回应”批评、监督、信息公开?仅从上述近期发生的事件来看,尚有较大差距,有些甚至是不及格的!比如:也许没拿救灾款去买耐克鞋,但是,此时此际,发放此类“抗震救灾财务经费”是否合适?拿这类打着“抗震救灾”旗号的钱去买耐克鞋,是否合适?等等。我想所谓回应,应就这些去回应,群众才会满意。耒阳舞弊亦然。要回应的,不是什么“个案”不“个案”的问题,而是有没有的问题,该不该发生的问题,怎么去查处的问题,即便“个案”怎样,不查吗?至于“不要小题大做”,则明显是态度不对,是“小题”吗?决不是。深圳孕产妇事件同样如此。要回应的是“泄密光盘”是否属实,查过没有,如果查清了去说“泄密不可能”是可以的,而还未查实,就匆忙拍胸脯打保票,明显让人信不过。我们需要的不是这样的“回应”。
当前,抗震救灾的一个成功经验,是信息高度透明,从上到下,决不藏信息捂信息,中外舆论对此高度评价。现在的问题是,特殊情况可以做到这一点,特大事件可以做到这一点,而平时如何?现在的问题是,特大事件、特殊时刻可以既公布信息又回应信息,且回应得及时准确,本着说清问题解决问题的精神去对待,平时能做到吗?现在的问题是,像汶川大地震这样的大事,全国人民盯着,能“信息公开”,能做得很漂亮,而碰到“小事”、“局部之事”、“个案”,我们也能做好吗?
这,正是对我们如何提升回应“曝光”水平的考验;而这考验,会是持续的、经常的、基础性的工作。对此,我们应予足够重视;对此,我们应当着意解决。(朽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