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7月2日电 题:信息公开透明考验官员行政能力
新华社 记者卢尧、杨玉华
安徽繁昌桃冲铁矿“6·25”塌陷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的12名农民下落不明。他们的亲属在等待40多个小时后,没有等到关于
救援方面的任何信息。尽管事故抢险救援领导组后来通报了有关情况,但失踪人员亲属对有关部门救援信息披露不及时和不透明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事故发生后,安徽省有关部门立即调集了专业救援队伍,冒着巨大的危险迅速展开了救援工作。正如安徽省副省长谢广祥所说的那样,要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全力以赴地组织抢险救援。
为什么政府做出这么大的努力还引起失踪人员亲属的不满?根源在于救援信息披露的时间和环节上出了问题。在信息披露不力的背后,反映了某些官员观念的落后和行政能力的缺陷。
面对突发性灾难事件,政府的应急能力和行政能力,不仅体现在迅速开展灾难救援方面,还应体现在及时公开发布信息方面。一个开放和法治的政府,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应该及时全面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情况主动公开和重点公开。
四川汶川大地震后,由于政府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布灾情速度前所未有,极大地稳定了民心和社会,为抗震救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而繁昌这次山体塌陷事故发生后,由于失踪人员亲属第一时间没有得到政府方面相关的信息,导致不满甚至对整个救援工作的质疑,个中教训深刻。
信息公开必须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已经迫在眉睫。在这次塌陷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里,政府方面主动提供给媒体的仅一份简单的书面材料,远远满足不了广大群众关注救援最新进展的要求。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某位官员面对媒体的采访,则是能推则推,甚至对记者说,你们这些记者真烦人。看来,要保障广大公众知情权,制度的建设和严格执行更为重要。

政府信息公开不能止于诉讼瓶颈
法制日报:焦急中等待了52天,依旧没有得到法院是否立案的通知,近日,全国首例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行政诉讼案原告———湖南汝城县原自来水公司5
位退休职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记者了解,5月1日以来各地频现信息不公开行政诉讼案,然而时至今日,没有看到法院受理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相关报道,信息不公开行政诉讼案立案遭遇瓶颈。
专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则尚需完善
法制日报:一时间,关于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年限的报道又开始模糊大家的思绪:20年、30年、100年?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企业是不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这个“公共交通”是否包括“经营性收费公路”?

漫画/王伟宾(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