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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撞车式拦截”暴露客运交管的乱象

6月13日上午,受蒙城交通局许疃交管站站长张某雇请,黄某驾驶“911”拦截沪籍大巴。
乔胖子:
与其说张建华是自杀式“执法”,倒不如说是杀人式“执法”更贴切。他们冲撞的,是满载乘客的客运车辆;他们威胁的,是全车几十条人命。如果因此造成重大伤亡,他们该当何罪?这绝非简单的交通肇事,更不是普通的报复事件,而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激扬中国:
真是胆大包天了,光天化日之下,蒙城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张建华居然带领一帮社会人员采取自杀式“执法”,全然把车上的人命当儿戏,这也是在和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真应了那句俗话“要钱不要命”。
老帆:
尽管这类猖狂的现象属于个别,但却影响了执法队伍和执法者在群众中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如果长期纵容它,势必滋长少数执法人员的特权意识,对社会构成新的不安定因素。
交管副所长自杀式“执法”胆从何来?

6月13日上午,蒙城县交通局许疃交管站站长张某(红圈内)带领一帮社会人员“执法”。
高山有好水:
是什么原因导致张建华如此丧心病狂,要对行驶的载客大巴痛下杀手呢?原因很简单,就是这辆车的车主不懂“潜规则”,没有与他搞好“关系”,破坏了他“合作”经营的美梦。于是便滥用权力,打着“执法”的旗号,纠集亡命之徒对原合伙司机进行“自杀式”报复。
乔志峰:
张建华妄图打造“线路牌王”,如此恶劣的行径,竟然打着“执法”的旗号,竟然以交通局的公务人员身份参与组织和实施!这是对“执法”的亵渎,更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当地交通部门的形象的严重损害!
网友来自 :58.37.232.*
不难想象,身为交管所副所长的张建华和大巴车主合资搞运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已属严重违纪违规,而他还要丧心病狂地试图用全车人的生命为自己的私欲埋单。猖狂到了“撞车式拦截”的程度,胆从何来?
如此不法之徒绝不可纵容

高福生:
不遮短,不护丑,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深挖细究,顺藤摸瓜,看看张某头上的“保护伞”有多硬,运输线路涉黑后的水有多浑,腐败猫腻有多大。
网友来自 :221.11.108.*
亡命之徒,何以能够成为交通局的执法人员,还坐上了“副所长”的位子?作为执法者,他与人合资垄断客运难道纪检部门都是“睁眼瞎”?交通局对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到底有没有相应的纪律和监管?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深查细挖、水落石出,蒙城“执法”痼疾恐怕很难得到根除。
网友来自 :125.78.154.*
张建华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行为,是混合了利用职权和雇佣黑势力犯罪的复合行为,不仅要给予纪律处分,更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否则,会有更多的“张建华”出现。
【冷眼旁观】
“自杀式执法者”岂能“调离”了之?
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驾车猛撞满载乘客大客车的安徽蒙城县交通局原综合管理所副所长兼许疃交管站站长张建华18日被撤销职务,收回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同时调离执法岗位。
该事件曾被媒体以“自杀式执法”广泛报道,影响较大。但笔者以为,张建华的行为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新华博客】
交管副所长“自杀式”执法胆从何来?
见过“报复性执法”,也见过“自杀性报复”,但还没见过率“敢死队”自杀式执法的。这回,安徽蒙城交通局综合管理所副所长张某却让我们大开了一回眼界——为了一己私利,竟然以40多名乘客的生命为赌注,率“敢死队”实施自杀式撞车!如果不是白纸黑字,如果不是有图为证,我等平民百姓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这等十足的恐怖分子行为,竟然发生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发生在蒙城县乐土镇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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