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甘肃省文县中庙乡的村庄内,孩子们透过帐篷张望。因为帐篷紧缺,很多人挤在一个帐篷住宿。记者 杨杰 摄
针对1
1种违法违规使用救灾款物的行为,中纪委、监察部昨日(29日)明确了纪律要求和处分办法。
根据昨日(29日)发出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例如,对于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和有关单位徇私发放或者有偿发放抗震救灾款物的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将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党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行政给予开除处分。
两部委表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为搞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已抽调300多名审计人员投入现场审计。昨天(29日),审计署亦派出审计小组进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专项跟踪审计对捐赠款物的募捐和配发过程。(记者
李静睿 魏铭言)

中纪委监察部:从快从严查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抗震救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防止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抗震救灾款物及时用于灾民救助和群众基本生活,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作如下规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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