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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监察部:严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
2008年05月30日 06:57:26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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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监察部5月29日颁布《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文见第十三版)。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抗震救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防止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抗震救灾款物及时用于灾民救助和群众基本生活,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了该《规定》。

    《规定》对11类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提出了纪律要求和惩戒措施。

    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从快、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记者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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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银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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